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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拟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隐性债务

2024-11-05     来源:大国资讯   

       11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作了说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作了关于该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10月12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为了缓解地方政府的化债压力,除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相关政策待履行法定程序后再向社会作详尽说明。需要强调的是,这项即将实施的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这无疑是一场政策及时雨,将大大减轻地方化债压力,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巩固基层“三保”。

       从上述议案名称可以看出,这次将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来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此前市场上有关置换债券如何发行存在不同意见,有建议发行特别国债或者增发国债来置换地方隐性债务,有建议认为应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置换隐性债务,从议案名称来看较大可能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置换。

我国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政府债务余额须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截至2023年底,我国政府法定债务余额70.77万亿元,其中,国债余额30.03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40.74万亿元。2023年末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其中国债限额为30.8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2.17万亿元。

       市场对一次性较大规模置换债券的规模也充满期待,有分析认为一次性债务置换规模预计超过4万亿元,有分析认为可能在6万亿元左右,也有声音认为可能到10万亿元。

       我国此前经历过几次地方债务置换。2015年至2019年间开展了一轮地方债务置换,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其中2015年-2018年累计发行地方置换债券12.2万亿元,2019年仍有少量置换债券发行。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此后多个省份发行了特殊再融资债券和特殊新增专项债券用以偿还存量债务——2023年财政部安排了超过2.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2024年以来财政部安排了1.2万亿元债务限额,用以支持地方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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